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抗疫情、促发展、帮企业、百日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8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20-60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2023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抗疫情、促

发展、帮企业、百日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抗疫情、促发展、帮企业、百日行”活动方案》已经2020221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21

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抗疫情、促发展、

帮企业、百日行”活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市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有序返岗就业,稳定企业稳定岗位,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机制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15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冀人社字〔202024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秦政字〔20203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抗疫情、促发展、帮企业、百日行”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全力以赴应对疫情做好各项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职责,将保障重点企业用工,稳定就业作为当前人社领域服务大局、抗击疫情的关键举措,主动担当、加强对接、强力推进,切实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稳定劳动关系,减轻企业负担,全力保障企业尽快复工达产。

二、目标任务

聚焦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复工复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帮企业渡难关、促复工降损失,将国家、省、市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扶持企业的各项人社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服务到位,尽快使企业复工投产,快速发展。

三、服务内容

(一)全力支持企业用工

积极开展千企万岗就业援助月线上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充分利用河北公共招聘网、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切实服务好企业招工。对重点用工企业,安排专人对接,线上线下联动,千方百计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充分发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潜力,多渠道多方位保障企业用工。及时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官网发布返岗复工信息。企业可通河北公共招聘网、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在线注册提交用工需求。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劳动力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赵秋颖  3566509

(二)减免企业社保缴费

实施阶段性延、免、减、缓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延: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在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含个人缴费部分),可延长到3月份办理或补办,在3月底前完成缴费的,2月份、3月份不产生滞纳金。免:就是从2020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减: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上政策省人社厅近期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最终按省人社厅文件执行)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联系方式:杨贺权,3262768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王  志,3262774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管理处

联系方式:王  昆,3262651

(三)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按照6个月的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待省人社厅下发文件明确认定条件后立即执行。裁员率暂按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减去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差,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比较确定。(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管理处

联系方式:刘澎 ,3262675

(四)执行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430日。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核定2020年度缴费费率,新核定后的费率从202021日开始执行。(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管理处

联系方式:王  昆,3262651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王  志,3262774

(五)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城乡“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方式:刘正,3262680

(六)发放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

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重大工程提供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服务的,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方式:刘 军,3262679

(七)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积极开发培训资源,组织企业职工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参加技能提升行动,采取线上集中理论学习、线下分散实训的方式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已复工并有条件分批开展实操培训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批开班申请,可预拨40%培训补贴资金,参训人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培训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规定予以结算。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方式:梁宗宝,3262683

(八)推行线上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为创办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开展线上专项公共就业创业培训和创业帮扶服务。提供线上创业培训微课、专家指导、政策咨询、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给予一次性的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服务补贴。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方式:邓  凯,3262680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创业就业训练中心

联系方式:马文华,3655630

(九)鼓励企业招见习人员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有招用16-24周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需求的,直接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招用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给予3-12个月青年见习补贴。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方式:索日娅,3262679

(十)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联系方式:于 洁,3262861

(十一)鼓励创业园区减免费用

鼓励创业就业园区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对疫情期间主动为入驻企业减免费用,积极服务企业正常经营的创业就业园区,优先认定市级示范园区和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园区。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方式:李 冰,3262665

(十二)加强劳务输出返岗组织

鼓励县区和企业加强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接,开通劳务输出直通车,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企,加强与京津地区劳务协作。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劳务协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  婧,3262635

(十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围绕疫情防控开发疫情统计、社区(村)疫情监测、社区(村)疫情防控、病毒消杀、防控物资看管分发、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方式:邓 凯,3262680

(十四)助力企业聚集人才

积极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技人才评价服务,支持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引进高层次科创产业人才,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应用新媒体技术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 剑,3566169

(十五)指导企业依法处理劳动关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与职工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薪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开展协商,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方式:冯 伟,3262682

(十六)做好就业失业登记

推动应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北人社”手机APP模块线上渠道申领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业务。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劳动力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李 力,3566135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由柴志国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及18个帮扶服务组,具体名单见附表。实行局领导包联县区制度,柴志国局长包联开发区、岳儒副局长包联海港区、朱永久副局长包联抚宁区、张斌副局长包联昌黎县和北戴河区、杨金龙四级调研员包联青龙县和北戴河新区、朱延逵四级调研员包联卢龙县和山海关区。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岳儒、张斌、杨金龙同志牵头,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局,具体负责政策制定及相关业务协调,推进政策落实。

(二)督导组

由朱永久同志牵头,局人教科、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推进活动开展。

(三)宣传组

由朱延逵同志牵头,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做好活动的全方位宣传报道。

五、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21日开始至疫情防控期结束100天左右。联系企业集中开展问需求送政策送服务,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复工信息,以组为单位建立企业需求台账汇总,主要了解企业的员工数量、复工数量、缺工工种和数量,有那些实际困难和需求。实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及时汇总更新企业生产用工需求。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走访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做到只帮忙不添乱,只服务不索取,确保走访活动简朴务实,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效果,切实树立起人社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搞好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关键期,要统筹安排好本职业务工作与本次百日行走访活动,既要确保企业和走访人员的人身健康,还要确保走访服务活动质量,走访人员灵活掌握走访形式,确需实地走访服务的,要合理安排走访时间及路线,要做到轻车简从,尽量不给被企业带来麻烦。

(三)推进政策落实。坚持实实在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将人社惠民利企政策宣传解释到位帮扶落实到位,逐步健全完善信息化举措,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服务,推动实施一门受理一网通办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扶持政策,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典型事迹,强化影像收集,及时上报信息,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走访企业,每个县(区)确定不少于100家帮扶企业,并于22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企业名单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人:刘军 电话:3262679 ,邮箱:qhdjyk807@163.com

 

    附件:走访企业名单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2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