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关于冒充办理扶贫款诈骗案件的预警
发布时间:2017-03-1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7-094742
近期我市出现多起冒充办理扶贫款诈骗案件。当前各级政府对于扶贫工作都高度重视,实施了多项扶贫措施,犯罪分子利用这一机会,声称能够帮助申请扶贫款,从而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方式进行诈骗。
一、真实案例
村民贺某某在使用微信时发现有陌生人赵某反复要求加为好友,通过好友认证后,赵某自称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村官,经常主动攀谈了解村里情况。经过一定时间的熟悉,在得知贺某某家境较为贫困后,赵某又称自己正在做发放扶贫款的工作,而且说:“给谁都是给,咱们认识这么久,就给你吧!”并出示了几份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文件。在取得信任后,赵某以“先收取10%保证金”、“需先缴纳3%手续费”等方式,先后骗取6万余元。待贺某某有所警觉,不再汇款后,赵某将微信号拉黑,再无法联系。
二、案例解析
犯罪分子利用人们对扶贫政策的期望,以及不劳而获的心理,先通过聊天沟通或出示政府扶贫文件等骗取受害人信任,再假冒政府工作人员或者“上面有关系”的人办理扶贫款,然后以缴纳保证金、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方式进行诈骗。受害人多为农村独居老人、无业人员、收入不稳定家庭等。
三、公安提示
1.发放扶贫款是政府工作,只有上门送款和到政府部门领款,绝无微信办理业务、银行汇款等“不见面”的工作方式。
2.发放扶贫款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3.遇到此类情况不要相信,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