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20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14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09
2020年1月份,秦皇岛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71,全省排名第三,同比下降17.5%;达标天数22天,达标率71.0%,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1天;六项主要污染物中,PM2.5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0%,改善率全省排名第一;PM10平均浓度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SO2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4%;NO2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 CO平均浓度为2.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3%;O3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6%。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月份,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由优到劣排名为:北戴河区(5.19)、山海关区(5.36)、海港区(5.65)、青龙满族自治县(5.67)、开发区(5.79)、昌黎县(5.93)、北戴河新区(6.06)、抚宁区(6.20)、卢龙县(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