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2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0-148
张学永委员:
您的“孩子不是摇钱树 培训乱象需整治”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无序发展、违规办学等问题日益突出,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加了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市教育局于2018年4月起组织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并明确了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重点、时间安排以及目标成效;二是召开会议加以推进。召开了以“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为主题的动员会;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后,市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督、审批等五部门召开了专题部署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市专项治理工作的形势,进一步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好摸底排查。各县区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对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四是双向推动落实。一方面,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入手,积极推动各县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另一方面,从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入手,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等行为;五是加强督查指导。市教育局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将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六是开展集中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开展整治行动,首先将办学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办学、群众投诉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第一目标;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当场核实、当场解决;七是今年6月中上旬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治理成果,从而实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
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共排查中小学869所,校外培训机构795所,对484所无证培训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关停取缔58所,完成问题学校整改45所。建立了教育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市、县两级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不同的业务职责和管理权限,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2019年,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了《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目前,市教育局正在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拟印发《秦皇岛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专项解决学生校内、校外学业负担过重问题,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该方案目前还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省《实施方案》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五条规范性要求,也是我市下一步监管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遵循:
1.依规登记诚信经营。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机构应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
2.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其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其招生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培训不得“超标”,即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不得“超前”,即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
3.严格教师聘用。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4.严禁与升学挂钩。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控制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利用晚间举办培训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
针对委员您提出的把好校外培训机构准入门槛的建议,我们将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在办学资金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农村贫困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办学经费来源稳定,能够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在办学条件方面,要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新设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并符合国家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学校教育的建议,我们将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全规定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课后复习巩固,鼓励同学间互帮互助、共同成长。指导学生实践锻炼,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强化学生健康监测,重点实施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学生在校锻炼每天不少于1小时,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在开齐开好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增设书法、舞蹈、戏曲、艺术鉴赏等校本课程。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组织并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有组织有目的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引导学生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公益服务。
针对您提出的支持老师业余时间给学生补课的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执行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职教师一律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省纪委监委也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列为年度专项整治重要内容。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小学生课后服务,由学校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延后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