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4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4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提案字[2019] 3号       索引号000357640/2019-114

办理结果分类: A

提案字[2019] 3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41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市委:

贵委在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保护候鸟迁徙,严控无人机在我市湿地飞行的紧急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皇岛湿地资源丰富,野生鸟类种类多、数量巨大,被誉为“中国观鸟之都”、世界“观鸟麦加”,是重要的鸟类科研基地和中外观鸟旅游基地。今年3月份,发生有市民利用无人机在鸟类栖息地拍摄鸟类,对鸟群进行追击驱赶惊吓等不文明行为,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形象造成影响。

收到该紧急提案后,我局与市公安局分别根据职能分工,就提案中有关建议进行逐项落实。

一是加强保护宣教。通过“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爱鸟周”等专题活动,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了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宣教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利用无人机拍鸟、捕鸟‘棚拍’等干扰鸟类正常栖息活动”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观鸟拍鸟行为,号召市民倡导文明风尚,增强保护意识,自觉参与保护行动。

二是实施立牌保护。对我市国家重要湿地、市重点湿地实施重点保护、立牌保护。筹措资金13.8万元,制作“重要湿地保护牌”4个,分别立于北戴河湿地、七里海湿地、滦河口湿地、石河南岛湿地等重要湿地,详细介绍湿地野生鸟类资源现状以及禁止事项,进一步警示湿地周边市民,增强保护意识。

三是强化巡查执法。组织市、县区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金网行动”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鸟类重要迁徙地进行巡查执法。春季鸟类迁徙期,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1起;组织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保护专业人员共同对鸟类栖息地进行“鸟网清理”行动10余起,拆除鸟网500余延长米,救助放飞鸟类近百只。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进一步警示市民自觉杜绝摒弃非法猎捕、不文明观鸟拍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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