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58/2018-110649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我市自2015年8月1日起,可以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市政府具有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为推进我市地方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流程(试行)》,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我市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实践,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秦皇岛地方特色,符合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和范围。对于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因执法不严产生的具体问题,主要通过完善执法体制、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来解决,不属于本次立法项目建议的征集范围。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依据和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相关资料。
三、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18年9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
联系电话:3220563 传真:3220563
邮箱地址:qhdfzb103@163.com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