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河东岸综合楼二次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部分地下车库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19-08-26 发布机构: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xzspj/2019-415
秦审批项目施〔2019〕49号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准予施工许可决定书
秦皇岛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汤河东岸综合楼二次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部分地下车库安装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19年8月23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投资审批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规定及市资源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302201703006)等文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3 日(法定7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9年8月23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