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医师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0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19-140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北省总工会[2019]10号文件精神,为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河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医师职业技能竞赛, 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我市选手顺利参赛并在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市卫健委、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秦皇岛市医师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秦皇岛市总工会

                              20197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秦皇岛市医师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

 

为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河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医师技能竞赛,保障我市选手顺利参赛并在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全市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展示精神风貌、学习交流技能的机会,强化基本理论知识,规范基本操作技能,提高急救及重症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彰显我市医护人员风采,为秦皇岛市卫生系统争光。

二、参赛人员

(一)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

(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急诊或重症医学专业在职执业医师;

(三)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无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等;

(五)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诊疗任务;

(七)具有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治工作经验。

参赛人员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规定。

三、竞赛形式及内容

(一)竞赛形式。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理论考试成绩权重占3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占70%

(二)竞赛内容。急诊及重症医学专业有关理论知识和诊疗过程中常用的操作技能。其中,理论知识涵括但不局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患者的紧急救治、急诊及危重症专业常见病种的诊治、病历书写及医疗纠纷的防范、医院感染防控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技能操作涵括但不局限于特殊病例的诊断及治疗、急诊急救诊疗技术包括呼吸机等抢救器械的使用、医患沟通及人文关怀等。

四、竞赛原则及评判原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比赛:参赛选手凭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考场,按规定答题。参赛选手不得将任何资料和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否则成绩无效。

2.实际操作比赛:

1)大赛相关的各种设备由大赛组委会指定。

2)参赛队在比赛前进行抽签决定比赛抽签序号和参赛场次,选手在开赛前抽签决定比赛场地。

3)比赛前30分钟进入比赛场地,核对现场提供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并正确摆放工具;比赛开始前10分钟,讲解比赛注意事项,以场地计时器为准计时,进行比赛。

4)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场,不得携带手机、资料等与竞赛无关的物品。

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要求,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6)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7)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清理现场卫生,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二)评判原则。

1.理论知识比赛:以客观题为主。客观题评分以标准答案为准,由计算机自动评判。

2.实际操作比赛:参照执业医师高级技能操作要求,依据选手完成技能操作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现场公布评分结果。

3.违规扣分:选手在完成竞赛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医疗设备的,扰乱赛场秩序或干扰裁判工作的,试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五、进度安排

(一)初赛选拔。

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选符合要求,熟练操作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仪及呼吸机使用的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的执业医师各一名,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初试选拔。总成绩前五名作为省比赛参赛选手,参加封闭集训。

(二)封闭集训。

市卫健委抽选7位急救科和重症医学科相关专家对初试选拔的5名选手进行脱产封闭性集训,集训主要针对执业医师技能竞赛的竞赛内容,侧重急诊及重症医学专业有关理论知识和诊疗过程中常用的操作技能。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初赛时间:2019714日上午9:00开始

初赛地点:市第一医院行政楼6楼大报告厅。

集训时间:2019726日至85日;

集训地点:市第一医院培训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在竞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自觉遵守竞赛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

(二)在参赛过程中,不允许选手弃权或更换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及今后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