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19-25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9〕72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选拔、培养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开展“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推荐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2019年度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必须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综合管理工作,并在我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是在工农业生产科研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直驻秦单位报省主管部门,中直驻秦单位直接向省人社厅申报。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97号)附件1《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执行。
三、 申报材料
(一)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编有正式文号的推荐报告或推荐函一份;
(二)《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2019年度推荐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下载地址:http://rst.hebei.gov.cn/a/tongzhi/2019/0401/7258.html
(四)申报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主持课题合同、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上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按上述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页码,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复印件连同原件一并报我处,原件经省人社厅审核后退还)。
(五)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六)专家联名推荐人选,需出具同学科、专业推荐专家的签名、盖章的推荐表、推荐信。
四、 有关要求
(一)推荐人选情况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结果在推荐报告中具体说明。
(二)推荐人选由各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申报,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不接受人选所在单位及个人单独申报,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名人选。
各申报单位务必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2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袁大鹏
联系电话:3262729
电子邮箱:qhdzhuanjiake@163.com。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