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交警查处一起伪造证件,冒充身份案件
发布时间:2019-02-2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19-74
按照2019年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程”要求,交警支队各大队立足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此项行动,重拳打击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2月17日查获一起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当天上午8时4分许,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长江道与205国道交叉口例行检查,当查到车牌号为冀C62N**灰色小汽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情紧张,在其出示驾驶证后,民警发现其使用的驾驶证系伪造,此时民警不动声色,做进一步核查,经查,该驾驶员李某(男,1989年4月出生,青龙县人),伪造了邢台市的张某驾驶证。面对事实,李某供认不讳。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李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作出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