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228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28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19-49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8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委政法委:

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服务于全市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旅游者对我市的满意度。近年来,法律援助不断扩大援助范围,降低援助门槛,积极介入我市重大事故、突发事件、信访案件,参与人社部门、建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纠纷联动调处机制。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新增五项内容,(一)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二)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三)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四)因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五)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河北省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到2018年底,省内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低保标准1.5倍调整过渡为低收入标准”。新增几项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的“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

旅游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主要产业,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我市“四市战略”,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服务于我市旅游发展,将法律援助工作融入到处理法律问题应急体系中,对困难群众的涉法问题进行认真甄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导入快办程序,应援尽援,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秦皇岛市司法局        

2018926       

 

 

 

签发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杜晓慧,7078148

抄送:市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