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水一方A区、C区人工湖、绿地灌溉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9-12 发布机构: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49号 索引号xzspj/2019-99
秦皇岛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秦审批综合申字〔2018〕第6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在水一方A区、C区人工湖、绿地灌溉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经研究,同意取水。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取水水源。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汤河地表水。
二、取水量及用途。项目年取水量64456m3,用于绿地灌溉和人工湖补水。
三、退水及要求。项目用水不外排。
此批复有效期为三年。取水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水措施与节水方案,配套建设取水计量和监控设施、节水设施。请你单位尽快办理取水许可证。
秦皇岛市水务局负责你单位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积极配合。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