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戴河区暑期交通疏解道路桥梁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6-21 发布机构: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5号 索引号xzspj/2019-1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申报的《北戴河区暑期交通疏解道路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已经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北戴河区暑期交通疏解道路桥梁工程位于北戴河区,共包括3条道路:205国道连接线,崔各庄互通,沿海路连接线,道路总长8.966km;涉及崔各庄河、大薄荷寨河和赤土山河。其中205国道连接线工程东起北五路,西至富强路,道路全长4.4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此线路在崔各庄河设桥梁一座;沿海路连接线工程西起海宁路,东至滨海大道,道路全长约1.82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此线路在大薄荷寨河设桥梁一座,在赤土山河设涵洞一道。
二、同意北戴河区暑期交通疏解道路桥梁工程拟建桥梁(一座小桥、一座中桥和一道涵洞)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秦皇岛市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
三、此项目建设不能对第三方造成影响。
四、工程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的要求进行,审批后的方案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该项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管理。该拟建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