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来秦转化 孵化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19-19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来秦转化孵化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1212

 

 

 

 

 

 

 

 

 

 

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来秦转化孵化

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整改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4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市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能力,构建京津秦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形成“京津研发、秦皇岛转化”的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破解在“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方面,存在“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配套能力仍然偏弱”问题,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协同创新战略定位,推进“四市战略”实施和“四大两特”产业(大健康、大旅游、大物流、大智移云和特色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农业)发展,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为主线,以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做强成果转化主体、打造成果转化高地、培养技术转移人才为重点,以优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支撑,大力培育“京津研发、秦皇岛转化”新模式,为建设新时代创新型城市,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明确定位。围绕破解配套能力仍然偏弱问题,瞄准项目、主体、人才、平台、金融、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等,着力明确各县区承接方向,着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层次障碍,着力提升系统配套服务和成果转化孵化能力,借力京津科研成果优势,带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2.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打造“有效”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用市场化模式,吸引聚集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完善配套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加速科学技术渗透扩散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建设“有为”政府,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优化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环境。

3.市级支持、县区主体。市级层面发挥规划引导、统筹支持、督促落实作用,集成科技政策与创新资源,集中投入、精准发力,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资金效益最大化。县区发挥主体作用,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政策举措,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京津重大科技成果落地实施。

4.有机衔接、协同共建。对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天津产业创新中心定位,完善“京津研发、秦皇岛转化”的创新模式,强化与京津创新创业资源的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探索具有秦皇岛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打造京津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产业转移集聚、创新成果转化”高地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先行示范作用,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少于7家,新建1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75项,其中争取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6项,力争京津技术输出成交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初步形成“京津研发、秦皇岛转化”的格局,带动全市技术交易总额达到39亿元以上,协同联动、运行顺畅的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成果转化项目。

1.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按照“精心筛选、靶向突破”的思路,在大数据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性能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选择一批创新水平高、行业带动力强、能够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集中支持。每年重点抓好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5项,推荐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3项,到2020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75项,其中争取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6项,努力转化一批新成果、催生一批新企业、形成一批新产业。

2.联合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围绕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生态治理、科技惠民等,与京津开展联合攻关和示范应用,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完善“沿途下蛋”机制,转化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瞄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纽带,鼓励市内优势企业联合京津企业、行业协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一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到2020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5个。

(二)做强成果转化主体。

1.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京津两市科技成果库、科技奖励库,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价,分领域编制和发布适宜转化的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技术转移转化。依托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市场,开展精准筛选科技成果、精准识别企业需求、精准组织对接活动、精准提供持续支持等“四个精准”系列科技成果推送活动,市每年至少组织1场大型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促进军民技术优势双向转移转化应用。

2.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组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梳理京津科技成果资源,为评价技术成熟度、筛选科技成果、编制成果目录提供智力支撑。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对京津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展检索、分析、交易和市场推广。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

3.加快落实优惠政策。面向京津大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资质认定实施细则》,对跨区域整体搬迁企业开展专项服务行动。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四技”合同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和推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扩大市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服务功能和机构数量,重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共享市创新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推动与京津创新券的相互衔接、统筹使用。加快推行研发准备金等支持企业创新政策,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和分级奖励。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00家。

(三)打造成果转化高地。

1.明确各县区基本承接方向。根据我市“四大两特”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布局,明确各县区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重点。秦皇岛开发区:大数据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康复辅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性能新材料等领域;北戴河新区:生命健康领域;海港区: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山海关区: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北戴河区:智能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抚宁区: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昌黎县: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性能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卢龙县:生物化工、现代农业等领域;青龙满族自治县:中药材、现代农业等领域。

2.全力推进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产业转移战略平台作用,集中承接北京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产业转移,打造京津冀医疗健康服务微中心与北京医疗健康功能集中承载地,实现首都医疗中心功能的大跨度疏解与转移,推动医疗资源的区域均衡合理布局,促进京津冀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北京知名医疗、教育、科技机构,形成京津冀健康产业协同创新的新格局。

3.深入推进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建设。坚持发挥开发区区位优势,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把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建设成为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先行示范区。以E谷创想空间和海创园为载体,借鉴北京创新创业孵化模式,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移孵化成功样板;以中科院(秦皇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和京津高校产业研究院为载体,积极探索“产学研用一体”协同创新模式,打造京津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高地;以京威股份、恒业世纪等实体项目为龙头,完善产业链条,吸引承接京津外溢优质科技产业项目,打造京津产业转移集聚区。

(四)完善技术转移体系。

1.加快中国技术交易所秦皇岛技术成果交易市场建设。拓展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与中国技术交易所等京津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合作,引进京津优质科技创新服务资源,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战略研究、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服务平台,成为全市技术转移体系的核心载体,吸引更多的京津及国外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产业化。健全创新成果的发现、跟踪、筛选和定价机制,全面贯彻《技术转移服务规范》,促进技术交易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到2020年,至少打造1个常设技术交易市场。

2.建立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根据《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技术转移和登记机构扶持政策,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给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年度最高2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按促进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技术转移机构年度最高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落实《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及有关专项方案,促进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产业化。到2020年,我市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少于7家,技术交易总额达到39亿元以上。

3.培育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的服务职能,支持与京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合作共建一批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技术评估、科技金融、法律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围绕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借力京津品牌输出,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领域,加快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为成果转化孵化提供开源软硬件、工业设计、快速成型、芯片流片、工程化验证等支持,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对绩效显著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到2020年,基本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一站式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促进科技金融融合。

1.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各项政策措施,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政银保”制度、科技型企业应急转贷支点为抓手,为中小科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为培育中小科技企业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2.充分发挥科技支行作用。秦皇岛银行特设立长江科技支行,对接中小科技型企业银行业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资金支持效率。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依托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鼓励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和风险保障。

3.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争取覆盖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到2020年力争创新券资金达到 400万元,受惠企业达到200家。

(六)培养技术转移人才。

1.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依托有条件的中介机构,与京津联合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开设评估评价等成果转化实务培训课程,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造就一支专业化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和一批技术转移职业机构。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加快培养技术转移领军人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到2020年,新建1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2.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兴秦”工程,推进落实“港城英才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力度,重点面向京津,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来秦创新创业。完善人才工作推动机制,扎实推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合作,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推进“特邀院士工作站”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健全科技人员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大力推进创新方法应用,培养企业创新人才。定期举办院士港城行、京津科技人才秦皇岛行、专家服务基层、京津冀科技人才交流等活动。每年新建2家院士工作站。

(七)推进改革政策落地

1.加大科技改革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对国家和省已出台科技创新政策的梳理,重点就落实《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若干举措》等政策,开展政策培训和督查督导,促进落地落实。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 《河北省专利条例》,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大力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分析与重大经济事项知识产权评议,积极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提升专利运用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秦皇岛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科技局牵头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协调机制,适时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与联动配合,围绕落实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共同推进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孵化。

(二)强化督导考核。加大对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将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作为考核“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指标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区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带动全市形成引进转化京津科技成果的新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政策,加强对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转化氛围。

 

附件:《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来秦转化孵化工作方案   

     20182020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附件

《关于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来秦转化孵化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

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实施成果转化项目

1.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75项,其中争取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6项。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2.联合争取国家项目支持

争取一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转化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5个。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二)做强成果转化主体

1.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

每年至少组织1场大型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2.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用

鼓励高校、院所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3.加快落实优惠政策

面向京津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企跨区域整体迁移专项服务行动。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00家。

市科技局

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三)打造成果转化高地

1.明确各县区基本承接方向

根据“四大两特”产业发展重点,明确各县区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重点方向。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市科技局

2.推进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

承接北京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产业转移,形成京津冀健康产业协同创新的新格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北戴河新区管委

3.推进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建设

建设成为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先行示范区。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开发区管委

(四)完善技术转移体系

1.加快中国技术交易所秦皇岛技术成果交易市场建设

至少打造1个常设技术交易市场。

市科技局

 

2.建立一批技术转移机构

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少于7家,技术交易总额达到39亿元以上。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3.培育一批公共服务平台

合作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基本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一站式公共服务全覆盖。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

(五)促进科技金融融合

1.拓宽融资渠道

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市金融办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2.充分发挥科技支行作用

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资金支持效率;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和风险保障。

市金融办

 

秦皇岛银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3.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

2020年力争创新券资金 400万元,受惠企业200家。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六)培养技术转移人才

1.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

造就一支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和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新建1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2.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

面向京津,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来秦创新创业。每年新建2家院士工作站。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七)推进改革政策落地

1.加大科技改革政策落实力度

开展政策培训和督查督导,促进落地落实。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