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 1323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3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公安提案字〔2018〕19号 索引号000357835/2019-52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 132340号提案的答复
孙金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养犬管理办法》规范养犬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17年6月30日,《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养犬管理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明确了养犬管理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规定了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个人禁止养危险犬;明确了从事犬只经营服务活动的,应当履行登记程序;规定了居民区禁止养犬区域;明确了禁止养犬以及禁止携犬进入的公共场所和区域;明确了养犬基本行为规范;规定养犬行为公约可以对居民小区的遛犬区域、遛犬时间、携犬乘电梯时间以及犬只排泄物的清理等事项进行约定。对于犬吠扰民、犬便溺影响环境卫生以及犬伤人等行为均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二、《办法》施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自去年10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流浪犬到处乱窜现象得到了善治。截至目前,共计收容清理流浪犬、无主犬和弃养犬1650只。二是犬只伤人、扰民现象大幅度减少。仅以海港区为例,《办法》正式施行以前,2017年公安机关养犬管理机构共受理涉犬警情758起,平均每月受理63起以上。《办法》正式施行十个月以来,仅受理涉犬警情580起,平均每月受理58起,月均降幅达7.9%,犬只伤人、扰民现象大幅度减少。三是犬只免疫办证的数量越来越多。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免疫登记工作以来,全市12个狂犬病免疫点共为7950只犬实施了狂犬病强制免疫、植入电子标识,9个公安机关养犬管理机构共办理《养犬免疫登记证》6429个。四是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办法》施行以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通过不间断的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促进了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养犬人遛犬束犬链、主动避让行人以及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除犬只便溺的现象逐渐增多,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曾经到处是犬只便溺的现象得到很大改观,养犬人携犬出入公共复杂场所和区域的现象逐渐减少,养犬行为规范正在逐步得到有效落实。五是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2017年,仅市局就接到各类涉犬的市长热线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0件,2018年以来,仅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市长热线督办8件,充分说明了代表、委员和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正在逐步提升。
三、《办法》施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继续推动养犬管理立法进程。呼吁将养犬管理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制定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解决《办法》作为政府规章位阶效力较低,对不办理《养犬免疫登记证》的养犬人无法设定行政处罚,以及对违规犬无权扣押和没收,只能代为管理的尴尬问题,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养犬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二是辅警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的正式民警数量有限,相关工作主要由辅警承担,工作性质特殊、危险性大,经常加班加点。但是,部分城市区养犬管理辅警(海港、北戴河、山海关、市局治安支队共计32人)待遇偏低,每人每月扣除相关保险和劳务派遣公司代理费后实发工资1330.09元,以致其工作积极性较低,同时存在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养犬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力争形成管理工作合力。《办法》施行以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分别组织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联席会议,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落实养犬管理“三项制度”,联合市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收到了一定的综合效应。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孤军奋战”在养犬管理工作的一线,缺乏工作联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虽然竭尽所能,距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以及广大市民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很难实现预期的工作效果。
四、当前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根据市委书记孟祥伟关于“成立一个机构,出台一部法律,建立一套机制,2020年前杜绝‘犬患’”的最新批示要求,以及副市长、公安局长李春等领导关于养犬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批示要求,市公安局利用参加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组织召开治理犬患协调会和征求相关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机会,进一步加快推动提请市人大将养犬管理地方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进程,阐明制约工作开展的“瓶颈性”困难和问题,进而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二是组织开展好集中治理犬患专项行动。2018年3月,市公安局已经提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治理犬患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至今年9月底,在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开展集中治理犬患专项行动。为此,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交通、房管、民政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力开展好此项工作,巩固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成果。三是加强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8年3月,市公安局已经提请市政府批准发布了《关于开展集中治理犬患专项行动的通告》,要求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带头守法,严格遵守我市养犬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监督养犬人落实养犬行为规范,力争达到更好的效果,促进《办法》更好的贯彻落实到位。下步工作中,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养犬人的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四是继续开展免疫登记“下社区”服务活动。市公安局将会同农业部门重点组织城市区公安机关养犬管理机构和狂犬病免疫点工作人员继续开展免疫登记“下社区”服务活动,力争进一步提高犬只免疫和登记办证数量。号召其他县区也结合本县区实际,开展免疫登记“下社区”服务活动。五是督导各县区局养犬管理机构履职尽责。市公安局将采取考核、下发《督办卡》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县区局养犬管理机构尽快充实规范队伍,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拓宽宣传途径,明确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办证数量,将不文明养犬行为录入系统,从严处罚违法养犬人,持续收容清理流浪犬,全面促进《办法》落实。
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