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18-33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有关妇幼保健机构:

2017年,我市按照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为建档孕妇发放5次免费产前检查服务券,指导孕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产前检查。两年来,全市孕产妇健康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基本公卫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基层医疗机构与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衔接不顺畅、信息不统一、建档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工作衔接,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经市卫计委研究,决定自201911日起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进行调整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一)首次建档:13周前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基本公卫系统登记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并在孕产婴管理系统建档,由孕产婴系统打印5次免费服务券。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不再承担首次建档和发放服务券工作。

(二)产前检查:孕妇凭免费服务券自主选择本县区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5次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产检结果录入孕产婴管理系统,由孕产婴系统将检查信息自动推送到基本公卫系统。

(三)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产妇分娩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做好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孕产婴系统,进行结案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一)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项目的组织领导,确定服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管理项目经费,开展监督检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县(区)妇幼保健机构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包括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质量控制、考核评价、信息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和5次免费服务券。孕妇分娩后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和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辖区怀孕妇女主动接受保健服务,提升早孕建档率和系统管理率。

(四)助产机构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要求,为孕妇提供5次免费健康检查及相关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将孕产妇检查结果及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孕产婴管理系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或转诊。

(五)村卫生室

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负责辖区孕产妇基础信息收集、上报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督促辖区内孕产妇定期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三、费用核算

孕产妇健康管理5次产检费用核算按照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秦皇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秦皇岛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秦卫计发[2018]38号)文件执行,不再执行《秦皇岛市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秦卫[2016]36号)文件的费用结算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宣传。调整孕产妇健康管理流程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与国家基本公卫政策相统一。工作流程调整后,孕产妇适应新的建档模式和产检习惯需要一个过程,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将工作流程、免费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进行宣传公示,做好孕妇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孕妇首次建档、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顺畅衔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街道、社区和村庄进行宣传,提前告知怀孕妇女建档领券的时间、地点、流程,避免孕妇重复跑路。各助产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建档产检流程和各建档机构管理区域,引导孕妇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档,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和免费服务券。

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孕产妇建档流程调整后,存在较长时间的过度期,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调整前在助产机构建档孕妇的档案划转和交接问题,及时将孕妇健康信息划转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档案接收工作,确保孕产妇档案管理有序衔接。对于已在基层医疗机构建档孕产妇需要变更管理机构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办理健康档案转接。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卫项目,涉及基层卫生、妇幼保健、财务管理等多项政策,需协调配合,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要建立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尤其在绩效考核和资金结转环节,要统一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顾全大局,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合力,严禁相互推诿,各方掣肘。要加大对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各项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克服畏难情绪,解除思想顾虑,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为孕产妇提供优质、满意的健康服务。

 

附件:1.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2.知情同意书(样本)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113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