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18-9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15日
秦皇岛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交通运输保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44)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优化路网结构,完善政策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农村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构建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1.全市所有乡镇、建制村至少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县乡道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体系全面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3.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4.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通车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含)以上的县区超过9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1.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县区政府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和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布局、全域旅游、精准脱贫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在扶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根据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养护能力等因素,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各县区政府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审批工作。
2.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全市重点实施农村公路路网升级改造,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网络规模和发展质量,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0公里,建设改造桥梁60座,建设总投资3.25亿元。大力支持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网络建设和品质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扶贫脱贫质量,实施通乡通村路改造提升工程24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51公里,建设改造桥梁60座。
3.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县区政府要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建设原则,坚持质量效益并重,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布局等要求,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之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村公路设计时结合旅游需求设置休息区、观景台,做到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农业园区充分融合。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督,落实安全、防护、排水等设施“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到2020年底,每个县区打造2条以上(里程不低于10公里)精品样板美丽公路。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1.落实管理责任。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的管理权责清单和村民委员会治理责任,加强监督考核,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乡镇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村道管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县道管理的同时,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管养运工作。市交通运输、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引导和政策支持,督促落实管理责任。
2.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县、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县、乡、村各级路长,对本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县区、乡镇政府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县区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能力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明确养护管理专兼职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养护、路政、运政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管理机制有效运转。乡镇政府要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成立农村公路乡镇管理所,按照“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快提升管理水平。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运用民主决策机制,组织村道的建管养工作。
3.坚持依法治路。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建立县有综合执法人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防止、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
4.整治路域环境。县、乡级政府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推动和巩固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垃圾和非公路标志,加强绿美廊道建设,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推进农村公路出行指示系统建设,实现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全力推进养护常态化、多元化、规范化。
1.做好养护计划。县区政府要按照“节约高效、实事求是、保障水平”的原则,树立“全寿命周期”的养护理念,组织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准确测算必要的养护投入。注重预防性养护,加大养护工程实施力度,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养护机制。县区政府要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积极培育养护市场,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3.提升养护水平。县区政府要推进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养护人员,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实现“有路必养”;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内业档案,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牢固树立农村公路绿色养护、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费用与养护质量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加强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推进提升养护质量。
4.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各县区政府本着多渠道筹措、财政保障的原则,按照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养护工程资金投入。省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从2019年起提高到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养护工程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解决。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县两级公共财政负责,标准为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并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承担50%,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省直管县市级不予负担。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更好服务城乡经济发展。
1.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在巩固建制村通客车率100%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城乡客运网络,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实现所有行政村通客车。到2020年,全市县城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50%的乡镇基本完成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2.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县区政府要充分整合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物流资源,利用现有的农村客货运网络资源,依托客货运场站、农家店、邮政服务点等货源集散地,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组织开展县、乡、村物流业务,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到2020年,乡镇综合服务站达到16个。
3.加大道路运营支持。县区政府要通过购置车辆补贴、运营补贴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边远地区、客流较小、效益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秦皇岛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强力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对县、县对乡镇实行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单列,一年分年中、年底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市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并作为评选“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乡镇的主要依据。2020年下半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三年建设成果,开展阶段性评估验收,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四好农村路”督查检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43号),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县区政府要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基本资金投入。鼓励通过使用一般债券、将土地出让和整理增值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四)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省每年推出15个“四好农村路”省示范县,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同时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各省级示范县要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有关规定,部、省将对全国示范县给予奖励,市级也将对全国示范县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市、县政府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每年推出5个“四好农村路”市示范乡镇,并给予每个示范乡镇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所在县区应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农村公路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加强正向舆论引导,为“四好农村路”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
秦皇岛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冯志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继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立群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高德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新志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计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立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曹 滨 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力勇 市旅游委调研员
王治国 市扶贫办副主任
庞印宝 昌黎县副县长
张志强 卢龙县副县长
杨志林 青龙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陈永祥 海港区副区长
朱志伟 抚宁区副区长
张奇海 山海关区副区长
李晓光 北戴河区副区长
李 生 秦皇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张士兆 北戴河新区管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