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落实“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18-8
《秦皇岛市落实“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31日
秦皇岛市落实“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规划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河北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全面推进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守底线,引导预期。立足市情,严格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指导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强调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2.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重点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特定人群倾斜,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协调均衡发展。
3.政府主责,多方参与。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强大的供给合力。
4.完善制度,改革增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治化,促进制度更加规范定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提升群众知晓度、便捷度和满意度。
1.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
2.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动态调整,各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基本完善并有效实施。
3.保障机制巩固健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得到保障,基层服务基础更加夯实,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供给模式创新提效,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4.制度规范基本成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究,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秦皇岛市“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累计 |
基本公共教育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7 | 98 | 98 | 98 | 98以上 | - |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5.68 | 5.89 | 5.4 | 5.5 | 5.6 | 28.07 |
农民工综合培训(万人次) | 1.5 | 1.5 | 1.5 | 1.5 | 1.5 | 9 |
基本社会保险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9.4 | 99.6 | >90 | >90 | >90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95 | >95 | >95 | |
基本医疗卫生 |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0 | 10 | 8 | |||
婴儿死亡率(‰) | 3.6 | 3.6 | 3.5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5 | 5.5 | 5.0 | |||
基本社会服务 | ||||||
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 | - | 23 | 26 | 30以上 |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 | 40 | 45 | 50 | |
基本住房保障 |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 8000 | 10000 | 6000 | 2.4 |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户) | 8841 | 8034 | 3000 | - | - | ≥27753 |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 ||||||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 | 106.3 | 116.2 | 124.7 | 128.7 | 150 | |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 | 720 | 750 | 800 | 900 | 1000 | |
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 75.7 | 81.6 | 90.3 | 99 | 99.4 | |
国民综合阅读率(%) | 85 |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2.3 | 42.6 | 43 | 43.5 | 44 | |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65 | 76 | 90 | 95 | 100 |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 | 65 | 80 | 85 | 90 |
二、重点任务
根据《河北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有关规定,在衔接《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基础上,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从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着手,分别确定重点任务并同步出台《秦皇岛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清单》)。
(一)基本公共教育。
1.促进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采取“组建名校教育集团”“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委托名校管理薄弱校、新建校”等多种形式,带动若干新建校、薄弱校等学校协同发展,加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的教职工编制核定兼顾生师比、班级数、课程设置等因素,确保乡村学校基本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课程。寄宿制学校按寄宿学生规模合理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障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强化教育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责任,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指导和服务。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健全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3.发展社区教育,搭建学习平台。依托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秦皇岛市社区教育学院,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搭建全民终身学习平台;深入实施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冀教职成〔2016〕34号),建立城乡一体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办学网络;加强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打造具有秦皇岛特色的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和学习品牌。升级秦皇岛终身学习在线平台,建立市民个人学习账号,记录学习档案,进一步丰富终身学习资源,加快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1.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和劳务协作,与京津等地共享劳务供求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平稳有序外出务工。充分发挥援企稳岗政策作用,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等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托底安置力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保持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和成果运用,强化就业失业形势分析研判,对较大规模失业风险实施预测预警。开展失业调控,完善失业调控预案,做好政策储备,有效控制规模性失业。
2.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就业行动计划,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创业扶持资金,加强各类就业创业园区建设,加强对创业活动的扶持和保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建立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筹资渠道,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建立大众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加大对创业者资金扶持力度。推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普及创业教育,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发并实施创业培训和实训项目。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优惠政策。
3.强化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培训规模和质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加强技师队伍建设。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将培训工种增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施重点人群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养老护理员定向培训。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实施技能扶贫工程,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严格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推行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协商过程的指导服务。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促进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有机衔接。
(三)基本社会保险。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模式,激发经办活力,提升经办水平;探索建立与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提供三重保障线一站式报销服务,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适度扩大使用范围,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单病种结算。建立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调整完善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制度。合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2019年起,在开发区城镇职工范围内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力争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域范围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开展以项目管理为主要方式的工伤预防机制建设,大力推动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机制建设,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继续推动失业保险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转型。
2.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推行网上认证、转续,实现全省范围内养老保险异地领取。与京津两地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对接融合机制,实现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协同做好京津冀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四)基本医疗卫生。
1.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通过开展农村改厕等工作,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减少病源,降低重大疾病患病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加强居民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秦皇岛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秦皇岛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打造30分钟就医圈。突出中医药特色,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疗卫生,实现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4.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服务。普遍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服叶酸、孕中期免费唐氏筛查,降低出生缺陷率。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做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项目检查。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5.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法规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扩大抽验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五)基本社会服务。
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到2020年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优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探索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管理,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到2020年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调查、信息发布、应急救援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2.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信息为辅助,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责任,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家政等便捷的养老服务,到2020年实现覆盖100%城市街道。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全市老人基础信息档案、服务档案,并连接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畅通养老服务渠道,提供多元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畅通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渠道,加大医养结合的深度与广度,到2020年,实现所有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服务、开设门诊、绿色通道、医生巡诊等方式提供不同程度的医养结合服务。落实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3.提升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4.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优化婚姻管理和服务,加快建设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网上预约系统。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全面建立收养评估机制。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全市殡仪馆火化和焚烧设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基本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农村公益性公墓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丧事中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5.巩固优抚安置体系。全面落实和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军休人员优抚安置政策,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大力推选“阳光安置”,探索建立优抚安置社会化服务平台。
(六)基本住房保障。
1.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稳妥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机制。
2.推进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计划,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任务。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结合精准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基本完成既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1.全面推广公共文化。全面落实秦皇岛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水平。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建立基层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推行“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2.优化广播影视服务。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和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探索数字化放映的新模式,建立覆盖广大农村的数字电影服务网络,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推进农村电影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影工作,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发展国有、民营、个体等各类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主体、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多种形式放映队伍。
3.积极开展新闻出版服务。推动全民阅读,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权益保障。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加快推进实体书店或各类图书代销代购网点覆盖所有乡镇,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农村和中小城市出版发行网点,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推动农家书屋工程提效升级。加强“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
4.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实施《秦皇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构建现代化全民健身多元供给模式,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动体卫、体旅、体教结合,全面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评验、公益性全民健身活动,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到“十三五”末期国民体质检测率达到90%,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
(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对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其他供养人申请可单独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对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水平,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建立困难残疾人交通补贴制度,实现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
2.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支持性就业服务,为就业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完善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给予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设施设备和网络费用补贴。大力发展残疾人家庭手工业,打造独具秦皇岛特色的残疾人手工产品品牌。推动市、县级中医院开办盲人按摩门诊。
3.加强残疾人社保服务。实施残疾人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建立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
4.保障残疾人康复需求。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工程。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提供适用性药物。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评估、训练等系列服务。
5.提高残疾人教育保障水平。为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规范与推广,加快青壮年残疾人文盲扫盲进度。
6.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建设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实验区,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广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进社区、进家庭。
7.改善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和社区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加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助残服务。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三、推进措施
(一)从五个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教育。
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扶助工程,不断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
2.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建设,实施重点项目攻坚,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部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健全投入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生均拨款制度,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招生管理,推进普职招生大致相当,保障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内涵发展,推进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实施全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逐步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重点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城镇新增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统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提高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的吻合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校企共建专业和实训平台,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才双向交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双导师制度”。
5.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巩固全市“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成果,推进和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三全两高一大”(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师生信息素养,建设一个“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水平,加强全市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依托省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全市教育管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二)从五个方面推进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1.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着力推进村居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领办代办服务能力,推进办事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市县两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时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服务。
2.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在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扶持农民工等人员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开展“基层青年服务人员引创实践活动”,将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训融入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提供创业实习和实训服务。
3.秦皇岛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全省最高水平的“1+N”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在已建成IT创业、现代物流实训中心的基础上,于2018年底建成智慧旅游实训中心,2019年初建成汽车实训板块,2019年底建成综合实训中心和智能制造实训板块,统筹推动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支持技师学院进行校企、校校、特别是和境外院校合作办学的新模式。
4.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面向社会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完善12333全国示范单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品牌服务。
5.家政服务基地建设。建设10家以上省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其中与京津共建5家以上,培训输出合格家政服务人员6000人以上。
(三)从三个方面推进基本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加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化、便捷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社保,实现个人参保信息查询、认证。全面推行运用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强化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完善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省级城乡一体的信息应用平台,推动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种渠道协调应用,将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服务网点一站式业务办理。
2.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持卡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以社会保障卡的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功能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宽应用范围。重点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的范围,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医保报销待遇、失业待遇、就业补贴持卡领取的普及率,强化以社保卡作为证明个人身份凭证的功能,在网上自助查询、办理相关业务。
3.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补缺、标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县及县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平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四)从六个方面推进基本医疗卫生。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每个县办好l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支持城市区政府办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短缺的区域举办高水平二级综合医院或全科诊所。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个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人口较少的行政村或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村卫生室,由邻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代行职能。新增社区每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也可依托公立医院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95%以上。
2.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工程。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血站、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建设。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症防治能力。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障碍、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重点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
3.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加强综合性医院儿科以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母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急救小组,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制度,畅通绿色通道,扎实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进行分类管理,加强新生儿访视和健康管理,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O.7 名,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
4.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争取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做好中医人才传承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5.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搭建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应用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的智慧医疗。
6.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程。理顺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各级监督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
(五)从六个方面推进基本社会服务。
1.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以“县有协调机制、乡有办事机构和统计台账、村有专人负责和花名册、户有救助证件和资金发放卡”为目标的我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政府综合服务场所,推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社会救助经办平台,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整合、集成,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2348”法律服务热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健全服务网络。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护理、康复和老年病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护理型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给予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到2020年前,建设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智慧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4.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县级儿童福利设施。依托现有设施资源,试点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积极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建设,建成一所示范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5.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市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新建一个市级经营性公墓。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等实际,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乱埋散葬坟墓的平迁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通过迁建及改扩建,各建一所功能齐全的殡仪馆。2018年底前,全市殡仪馆全部完成殡葬设施环保提升工作。
6.自然灾害救助服务设施建设。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力度,注重实际效果,每年组织一次不同类型的救灾演练。大力推进减灾进基层工作,争创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十三五”期间,创建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建设,提高避灾能力。在现有22处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上,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和改造,确保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及设施紧急状态下正常使用。加快推进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创建。按照国家“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改善海港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条件,在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六)从三个方面推进基本住房保障。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调整保障性住房租售价格和租赁补贴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制定秦皇岛市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公租房货币化补贴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集中建设和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建设方式,加快已落实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多渠道解决公租房房源不足问题。
2.城镇棚户区改造。按照省政府目标任务,结合各县区实际,2018年新开工安置房8000套,2019年新开工10000套,2020年新开工6000套。各县区要将棚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及地块,列入计划的项目套数不得低于本辖区的总任务数。合理布局安置房,优先建设安置房,确保安置房品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棚改安置住房相衔接,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逐步转变传统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
3.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完成危房改造8034户;2019年完成危房改造3000户;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住房需求。以农户自行组织建设为主, 属整栋危房(D级)的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完成后,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从五个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博物馆(美术馆)建设,启动市大剧院(音乐厅)、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规划展馆建设。加快山海关区文化馆和北戴河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到2020年县区“两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整合村、社服务资源,完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一个平台多样服务”的新格局。各级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文化广场,大力推进广场文化发展。鼓励建设具有地方文化特色或行业特色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影院,支持各类专题馆、纪念馆建设。提升各级文化设施数字文化服务能力。
2.广播影视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和监测台(站)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广播、电视、主流报纸和各级政府网站公共文化频道、专栏建设。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保证我市全部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积极推动青龙地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扎实实施 “政府买单百姓看戏”“四季音乐会”和“月末戏院”等文化惠民工程。
3.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举办“书香秦皇岛”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秦皇岛图书馆、新华书店、民营书店等阅读场所阵地作用,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加强城市公益阅读空间、社区书吧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秦皇岛图书馆分馆、流动图书站。加强农家书屋管理,支持实体书店、书报亭、高校书店等各类阅读设施的发展。开展书香系列评选活动,支持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4.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秦皇岛市海之蓝非遗传习馆,完成市非遗宣传推广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5.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冰雪运动设施、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体育中心、公园绿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活动空间。
(八)从五个方面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配备基本服务设备,推动形成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各县区按照规定标准建设1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机构,支持县区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支持城市社区、行政村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立残疾人康复室。
2.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县级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就业职业培训、托养、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助残功能,形成县(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
3.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特教学校构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完成义务教育,保障有意愿的残疾学生有机会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4.残疾人扶贫解困工程。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持续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
5.“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全省“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化,实现部门之间和区域内残疾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落实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工作,完成全市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夯实资金来源,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区)级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稳步增长。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好地方政府债券的资金保障作用。用足用好货币金融政策。
2.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合理划分市、县(区)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增加对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清理归并财政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做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综合服务范围、服务人口、资源承载等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布局。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发展趋势,创新土地供应服务机制,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合理规划新建小区基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
1.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围绕我市休闲度假旅游、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粮油食品等四大产业,实施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蓝领及企业转岗分流人员、重点群体、公务员等五类群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资本投入人才资源开发。
2.加强专业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着力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市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利用秦皇岛市博士专家联谊会、专家讲堂等形式,开展高层次后备人才培训、重点扶持及跟踪培养等工作。改革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打造京津秦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领域,利用互联网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常态化培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地方农村教师“特岗教师计划”、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施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积极争取“省培计划”培训项目,加大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力度,继续大力支持对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到2020年参与规范化培养的住院医师达到500人,其中完成培养240人以上。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 2-3名。继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扩大儿科专业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向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完善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对口支援农村制度。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提高基层卫生队伍业务水平。
3.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产业蓝领技术革新及企业转岗分流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特别是对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开展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做好“燕赵金蓝领”培训工作,争取省新型学徒制试点城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调动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积极性,加大对专业化、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投入。围绕援企稳岗、化解过剩产能攻坚行动,支持企业利用现用培训资源或依托社会其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转岗职工技能培训。加大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力度,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力争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1‰。
4.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加大京津人才智力引进力度,持续开展清华大学研究生秦皇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化校企合作。推进落实外籍专家在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及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
5.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加强“海之冀”人才服务品牌建设,提升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进与京津人才、智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共建共享。加快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的衔接,促进人才顺畅流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国家、省规划及本意见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清单》项目的有效落实。部门间加强统筹协调,共同研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及政策创新等重大问题。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确立的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统计监测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负责推进落实市政府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办事指南,明确责任单位,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质量效率,并加强绩效评估和监督问责,保证清单项目落实到位,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附件: 1.秦皇岛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2.重点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