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1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18-4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意见》(冀政发〔2018〕16号)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现就今后一个时期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检验,是一场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我市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只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提升政府制度供给水平,给企业松绑减负,激励创新创业,才能有效地推进去产能、调结构、转动能,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使经济发展在新的更高水平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竞争新优势意义重大。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竞争的焦点,只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破解发展环境中各种“痛点”“堵点”,才能有效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和优质高端要素加速向我市聚集,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抢占发展先机,推动城市发展迈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建设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只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增加公共服务和有效供给,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上来,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积极推进,确保“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质,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强劲动力。
二、围绕“放”出活力和动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一)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外,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加大对基层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对清单实时动态调整。认真做好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5年内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全面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也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加快“证照分离”改革,重点做好照后减证工作,各类证照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三)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制度,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3年内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广“区域评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组织专业力量对区域内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企业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推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抓好北戴河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提高投资审批效率,适时在全市推广复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禁止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全部放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准入方式,畅通“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快捷准入渠道。进一步放宽准入标准,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对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压减办理时间。
(五)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组织开展“减税降费”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依法治税,落实国家省减税政策,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巩固省级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及时转发实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规范协会商会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机构改革步伐,完善价格听证、举报投诉等制度,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5年内将电力用户办电平均时间压减到30个工作日以内,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围绕“管”出公平和秩序,着力构建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按照上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食品和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职能,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推动监管理念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把更多资源和力量放到监管一线,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人员,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审管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动态管理“一单、两库”,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和抽查质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各项抽查、公示制度,5年内抽查比例达到7%以上,确保监管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实现省、市、县三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域推开、事项全项进入、执法全程留痕、结果全部公开,不断提高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深化市、县政府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交通、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场外无交易。2019年上半年,建成涵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应进必进”。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2019年底,初步实现市、县(区)全面信息共享、交易全程电子化管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功能,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在线监管平台。2020年,探索实行远程评标,并逐步从市县间远程评标扩展至周边城市。研究制定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界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奖惩办法,初步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框架。
(五)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既具弹性又合规范的管理措施,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加强政务、商贸、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推进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实施。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贯彻落实好省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营造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
(六)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针对质量安全风险度高的生产企业(产品)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严查严管态势。积极推进房产、国土、公安、税务、综合执法、食品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营造公平的房地产市场竞争环境。对起征点以上户、重点行业户、用票户及年龄异常法人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防范涉税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围绕“服”出便利和品质,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市、县清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互认共享必要的证明,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全面落实各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取消或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坚决清理清单外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二)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争取网上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构建“横向部门联通,纵向三级联动”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融入“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统一事项、统一标准、统一编码,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市漫游”。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由省、市、县三级扩展为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三)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优化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和审批服务流程,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机制,做到简单事项立等审批,关联审批一章多效,联办事项一口办理,网上审批一次领证,勘察验收统一勘验,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集中监管。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打造全市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推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标准化和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及多层级联办,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 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制定公布市、县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乡村全覆盖。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聚焦不动产交易登记、企业投资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实现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结。
(五)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服务创新主体,建强平台载体,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构建较为完善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推行“同标准、无差别”的标准化政务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实现“五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类别、统一依据、统一编码、统一实施主体。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
(七)打造项目建设服务新模式。统筹招商服务办理组、各园区、地方政府、中介组织、项目方的各类各级服务管理资源,打造项目建设有目标、有计划、有控制、有考评、有指挥、有协调、能互动的工作机制。对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手续简化申报材料,精简办理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分类设计打造网上审批流水线平台。整合关联事项办理流程,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大力推进市县串联审批、部门间并联审批、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综合审批服务,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改革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将“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分管负责同志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推动各项改革扎实有序实施。
(二)抓好衔接落实。市、县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题组、保障组要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不断完善改革举措,合力推动工作开展。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导检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督查重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机制,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各县区、各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推动形成社会和群众关注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