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国土资源局简报第29期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08-110414

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提供资源保障。一是积极主动做好建设用地工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一方面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另一方面搞好土地置换工作,增强土地有效供给。今年,我市安排重点项目农用地指标2835亩。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批次用地3宗,占地1983亩,全市安排土地置换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92.28亩,较好地满足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建设用地工作中,主动介入,全程跟踪,全力为重大项目搞好服务。为支持富士康项目建设,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支持富士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项目建设中,积极参与项目论证、选址工作,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地上附着物清点和确认、听证告知等一系列的征地前期工作,用1天时间完成了农用地征转用组卷工作,用1天时间完成了报市政府审核工作。在省厅领导和各处室的全力支持下,该项目800亩用地仅用4天时间就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该项目从正式组卷到审批完结仅用8天的时间,创下我市土地管理工作中组卷时间最短和报批完结时间最短两个之最,使投资商深切感受到国土资源部门办事的高效和良好的服务。二是扎实做好建设项目用海工作,为沿海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用海保障。为保障秦皇岛港煤五期码头、山海关地方港以及哈动力公司出海口基地码头等重点项目顺利建设,一方面加强与发改委、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动态,做到提前介入,尽早安排;另一方面加强和用海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组织、指导用海单位进行各项海域使用前期工作,并全程跟踪服务,加快了用海项目的预审、组卷等各工作环节进度。目前,秦皇岛港煤五期码头、哈动力公司出海口基地码头已建成投产;山海关地方港建设用海已取得了海域使用权,为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三是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为促进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当好参谋。去年以来,市局代政府起草了《关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的处置意见》等4个重要文件,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抚宁县国土资源局四措并举做好信访工作。一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肖福生局长为小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全局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并严格执行,使其日常化、工作化。我局专门制作了领导接待日制度公开栏,将接待领导、接待时间和接待地点全部上栏,做到“三公开”,进一步方便来访群众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三是建立信访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将日常来访案件按照来访形式、来访者所在乡镇进行分类,并建立总台帐,将案件信息全面详细地登记造册。四是对重点信访案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单独特殊管理。对存在进京访和暑期到北戴河等地非正常访的隐患案件实行单独建帐、单独管理,时时排调,时时上报,为案件的解决争取更多的时间,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北戴河区分局多措并举规范养殖用海。一是加大对养殖用海的科学管理和引导力度。实行监督和引导并重的方法,通过严格要求和监督海域使用权人按照批准用途合理开发海域、不得破坏海洋资源和污染海洋环境和积极引导养殖者采取科学养殖方式、减少养殖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的方式,实现我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利结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依法、科学、有偿、有序用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主动引导、耐心说服,使广大用海者树立“依法用海,科学用海,有偿用海,有序用海”和“海洋是蓝色国土”的观念,同时不断增强用海者的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广大用海者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得随意侵占、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海域。三是严格把关、严格海域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审查工作。根据我区的特殊情况,对一些特殊、敏感问题的处理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养殖人的申请,首先看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在2.5海里以内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对一些重要位置坚决把好关,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坚决“一证不发”,不按规定足额交纳海域使用金,一律不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四是强化执法监察力度,严肃违法用海查处。在养殖用海区域内定期不定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动态执法监察的力度,及时掌握辖区内每宗养殖用海项目的确权状况与实际用海状况,在重点时段加大检查频率,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并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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