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国土资源局简报第36期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08-110826
市政府召开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
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8月22日,市政府召开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市监察局正处级纪检组长李正阳同志传达了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及全省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姚兆荣同志宣读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副市长李洪卫对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提出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规范用地秩序,打击违法用地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是当前关系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引起高度关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规范用地秩序,遏制违法用地上升势头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切实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要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要求和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打一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攻坚战。各新闻单位要全面宣传从严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重大意义,通报违法用地单位及处理结果,做到“四个公开”即: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执法长效机制。要严格实行问责制。积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辖区的专项行动,要坚决支持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本级政府自身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主动整改,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把全市的违法用地反弹势头压下去。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机制创新。今后对有案不查、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依照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察、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合作,通过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重大案件联合办案等多方面的制度来形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横向联动机制,提高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整体效能,为案件查处到位提供有力保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察网络,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动态巡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行多点多面、循环往复的检查和排查,形成“全场紧逼、盯人防守”的态势,防范新的违法案件的发生;建立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制度和执法监察奖励机制,对全年实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批地 “三无”目标的县区,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抓好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危机意识、依法用地意识;利用开会、培训、办班等形式重点抓好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学习,使他们能够熟悉和掌握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新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领导层严把土地闸门,坚持依法用地;搞好村书记村主任的教育培训,发挥一线作用,守住前沿阵地,严防“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河主持,各县(区)政府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县(区)长;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负责同志;各县(区)监察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主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及执法监察科室(队)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公开程序:经局领导及保密小组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