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信非法占地被处罚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秦国土资罚字(2006)第54号       索引号61/2008-120008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
项目类别: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高忠信未经批准,擅自于二○○五年租用海港区东港镇徐庄村集体农用土地1.9亩,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局依法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陆佰陆拾圆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