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策宣传、依法催缴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8-04-18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工作动态 第三期 索引号208/2008-140857
新年伊始,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令人兴奋的好消息:今年以来新增加开户单位14个,2300多名职工办理了公积金缴存手续。进一步拓宽了公积金归集面、提高了归集覆盖率。
今年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不断加大依法催缴力度,制定了按月催缴制度。电话催缴63个电位,对48家新建企业进行了走访宣传、催建制度工作。使许多企业领导深刻认识到,依法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赋予单位法人的义务和责任,更加认清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企业和职工带来的好处,提高了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思想认识,从而主动与市中心联系,积极办理开户、缴存手续。在近2个月时间内,先后有兴龙集团及旗下企业、诚挚劳务合作公司、海科新材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苏宁电器、龙鼎电气、三信建安公司、天秦塑胶、中德实业等多家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为所属职工缴交公积金。其中兴龙集团及旗下企业,一次性为所属上千名职工开户并缴存了公积金;苏宁电器为本企业100多名职工办理了缴存手续。宏岳塑胶、光岳地产、恒美金属加工、港田铝塑包装公司等单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准备于近期开户并正式缴存。此举受到企业职工的高度评价,称赞为职工办了件大好事,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采取的具体措施之一。
对个别长期欠缴的国有企业进行的催缴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某集团公司因企业人员过多、包袱过重、资金压力过大无法给全体职工正常缴存。通过我们多次协调,公司内部积极运作,决定暂时先为正常上班的职工缴存,并逐步解决历史欠账和内退职工的问题,目前正在筹集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催建催缴,有46个单位主动按月正常缴存、完善系统信息;同时清理了11个余额为零的单位。
对于经反复宣传、催缴仍拒不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决定通过公积金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曝光,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开程序:经中心领导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