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审批

发布时间:2008-04-30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国务院令第250号       索引号131/2008-090046

责任部门:社会管理科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
办理对象及范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及公民个人
办理条件:社会组织有法人资格、个人有合法身份、有合法经费来源、有必要的场所
办理手续:提出申请、初审、核准
公示方式:政务中心内网和社会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335-3651920
监督电话:0335-3651901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0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