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170323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卫生计生系统无偿献血带头作用,确保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单位中广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献血活动时间8月至10月。具体事宜,由各单位根据时间安排表与秦皇岛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0335-3690609;手机:15903360777。各县区卫生计生系统的献血时间,可根据实际,自行与秦皇岛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二、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
2.不要空腹献血,进清淡饮食,适当饮水。
3.年满18—55周岁,55周岁前成功献血者(且无献血反应的),可延长至60周岁。
4.全血献血量为300毫升和400毫升,自愿选择,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献两次血小板的间隔时间不少于21天,献全血后间隔3个月以上可献血小板,献血小板后间隔1个月以上可献全血。
5.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警官证等);以前献过血的请携带献血证,以便累计血量。
6.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近一周内有感冒、发烧、服用药物等情况应暂缓献血。
(二)献血中注意事项
献血者献血时,始终需要保持心情愉快和充满荣誉感。在采血过程中,全身放松,避免造成皮肤或肌肉收缩而影响进针产生痛感,同时采血护士会告知献血相关注意事项。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用力压迫穿刺部位5-10分钟,以防穿刺部位渗血。如用弹力绷带压迫,请于10-15分钟摘掉。
2.为防止发生感染,请保护好穿刺部位,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 24小时内穿刺部位不要沾水。
3.献血后适当饮水或饮料将有助于血容量的补充。
4.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或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5.献血后半小时内不要吸烟。
6.献血后若有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系情绪波动所致,不必担心,待情绪稳定或经适当休息后即可恢复。①若有头晕现象,请立即就座或平卧休息,不要惊慌,休息片刻后即可恢复。②若穿刺部位出现局部青紫,为少量血液渗到皮下所致的皮下瘀斑,多因压迫不当所致,不要惊慌,24小时后患处可热敷,一般10天左右即可吸收恢复正常。
三、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工作,明确一名联络人,主动与血站建立日常工作联系。
二是建立无偿献血组织机制。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无偿献血活动,时间分别为2-6月和7-10月。
三是大力宣传本单位在无偿献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附件:市直卫生计生单位献血时间安排表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市直卫生计生单位献血时间安排表
献血时间安排 |
参加单位 |
8月5日—8月14日 |
委机关、疾控、监督所、医学会、120 |
8月10日—8月21日 |
市第一医院 |
8月17日—8月28日 |
市第二医院 |
8月24日—9月5日 |
市第三医院 |
9月8日—9月19日 |
市第四医院 |
9月15日—9月26日 |
市妇幼保健院 |
9月22日—10月2日 |
市中医医院 |
9月29日—10月9日 |
市九龙山医院 |
10月5日—10月16日 |
军工医院 |
10月12日—10月23日 |
市工人医院 |
10月19日—10月30日 |
市骨科医院 |
备注:1.各单位按照时间划分与血站谢小冬联系具体事宜。 2.省级文明单位献血率不低于本单位健康适龄总人数的18%; 市级文明单位不低于15%;县区文明单位不低于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