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05-07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08-100901
2008年,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围绕节能减排和提高公民环境意识这个“中心”,服务生态建设这个大局,坚持依靠主流“媒体”、加强自身“主体”、狠抓活动和项目“载体”,促进环境宣传教育向城市社区、家庭延伸,向县域乡镇、村拓展,向学生及其家长渗透,营造节能减排、助力绿色奥运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舆论氛围。
一、 环境保护宣传
1、继续加大环境新闻报道力度。围绕我市“节能减排、奥运保障、生态建设”这个工作重点,本着分阶段分目标搞好环境新闻报道的原则,积极策划报道内容。做到“周周都有环保新闻”、“ 月月都有环保专题节目”。今年7月前宣传报道主要侧重曝光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跟踪报道,关注事态发展,达到警示作用。7月后环境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成为新闻报道工作的主旋律。各县区(开发区)环保部门要调整好新闻报道方向,积极做好投稿和上报信息工作,全年电视专题报道(3分钟以上)不少一次,每月在市级以上报刊(含市级)刊登稿件至少一篇。加强与中央媒体、省内媒体、市各媒体的协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别是要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加大在中央、省内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建立对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新闻报道工作的量化考核机制;
2、配合2008奥运会,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宣传工作。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污染减排等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典型作用。同时,继续对绿色单位、环境优美城镇、环境友好企业、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以及执法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3、积极筹备“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的有关活动。根据联合国和我国政府确定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协调联动,在“6.5”期间形成影响力大、效果好的宣传高潮。要积极与其它部门协调沟通,做好“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12.9”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纪念日的宣传工作;
4、加强环境新闻宣传管理。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建立新闻宣传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增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度。有针对性的召开新闻发布会,必要情况下可就某应急工作召开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全年新闻发布会不少于一次。同时,协调好辖区内环境新闻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环境新闻宣传纳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二、环境教育培训
1、配合省局宣教中心做好我市参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节能减排”培训的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在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以及环保系统、企业法人的环保培训工作,运用讲座、研讨会、参观等形式,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理论水平,增强企业负责人环保法制观念和开展清洁生产、降耗减排的自觉性。逐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不断提高环境教育工作水平,扩大环境教育的覆盖范围。
2、配合“节能减排、绿色奥运”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征文、座谈、绘画比赛等形式多项的日常环境教育活动。“六.五”期间将对评选出的环保小卫士、优秀征文作者进行表彰。各县区(开发区)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勇于创新组织好日常环境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教育活动。
3、继续抓好和深化“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的绿色单位,要加强指导,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绿色单位的推荐、验收工作,并于“6.5”世界环境日之前进行表彰,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环境教育研讨班。各县区(开发区)在2008年度创建绿色单位不少于2个,同时,广泛宣传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的意义,动员更多单位加入到绿色单位创建活动中来。
4、积极推动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具有鲜明特色的职教中心、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博物馆、海洋馆等,加以指导建设,积极做好推荐工作。今年市环保局将与市教育局按照省环保总局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在对各县区(开发区)推荐的环境教育基地进行验收的基础上,联合命名一批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力争推荐1-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5、对第二批“十百千”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试点进行督导,召开“十百千”环境宣传教育工程研讨会,把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6、积极推荐优秀人员,作品参加总局宣教中心组织的各项环保教育和竞赛活动。
三、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1、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的引导,发挥“环保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企业、社团、大专院校等开展环保志愿者系列公益活动,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公众参与水平。
2、与各级工、青、妇组织及教育、文化等部门结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加强横向联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
3、“公众参与——社区环境对话”项目是总局宣教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项目,今年我市成为该项目全国6个试点城市之一。项目的引进将为促进部分社区环境问题的解决,社区环境质量的改善;有效地提高社区及相关单位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公众参与的热情,提供一个新的途径。海港区部分社区被确定为该项目试点单位,海港区环保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4、积极配合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华环保奖”、“地球奖”、“年度绿色人物”等各类环保奖项的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四、环保宣教机构和能力建设
1、根据总局《全国环保系统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
标准》和我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环保系统宣传教育部门的职能,全市环保部门要切实重视环境宣教的机构建设、能力建设和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按重点,分阶段落实建设标准,全市各级环保系统宣教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有效利用环保系统内外的宣传教育资源,密切配合,增强环保宣教队伍的凝聚力,共同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强势。市环保局将对各县区(开发区)宣教能力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
2、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探索如何围绕“中心”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提高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者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发挥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在整个环保工作中的长效引导作用。
五、《中国环境报》征订
《中国环境报》是我国唯一一份环保行业报纸,是环保宣传的主阵地,各县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应确实做好该报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起作用。该项工作将纳入环保目标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