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辖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洁粉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45/2008-102332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小区,沿街门店:

秦皇岛市是2008北京奥运会协办城市和火炬接力途经城市,开发区承担着重要的奥运会赛事协作任务。为更好地服务奥运、借力奥运,彰显开发区的良好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迎奥运“双十工程”的决定》和《秦皇岛市城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实施实则》有关精神要求,经管委研究,决定对辖区主要路段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彻底保洁粉刷,现将该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粉刷保洁范围

黄河道、长江道、珠江道、泰山路、河北大街等主要干道两侧建(构)筑物

二、粉刷保洁标准

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公共设施保洁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无明显污迹、尘土;

2、无破损、表面脱落现象;

3、无明显陈旧、涂料斑驳退色;

4、无涂写、刻画、张贴现象;

5、无外形不整、影响市容环境形象。

建筑物附属物和周边可能对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构筑物,其外立面必须与主题建筑物的色调、造型和设计风格相协调。

三、责任划定

城管监察大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持整洁工作。其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公用设施的保洁任务;负责辖区内不洁建(构)筑物和城市公共设施的查处。

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外立面保洁工作,由建(构)筑物物权人负责;物权人与管理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共同所有或者使用建(构)筑物的,由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共同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拆迁场地由拆迁人负责。

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出售的公有住房的外立面保洁工作,由售房单位或者委托的房产管理单位负责;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实施,所需费用由业主负责;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所在居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纳入财政预算的机关、单位,其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洁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其他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洁经费由责任人承担。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站在讲大局、顾大局的高度,提高对外立面保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准备,严密组织,确保按期完成保洁任务,为奥运会期间展示开发区良好的市容市貌做出应有的贡献。

2、要严格时限。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外立面保洁工作进行认真安排,指定负责人,明确保洁标准,确保工作进度,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洁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

3、要明确责任。按照谁的物(产)权谁负责、谁使用管理谁负责、共用单位(个人)共同负责的原则区分责任,加强协调,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6月1日至10日主管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工作总结和情况通报。

4、要严明奖罚。对此项工作中完成任务好、保洁标准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洁标准低、影响大局的给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开发区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