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广播电视局秦皇岛市文化局关于举办电信杯“春之声”秦皇岛市第三届青少年歌手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31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秦广办[2005]9号       索引号204/2008-144956

各县区广电局、文化(教、体)局:

为给秦皇岛的春天增色,为港城创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为我市选拔出一批优秀的演唱人才,秦皇岛市广播电视局、秦皇岛市文化局决定于五、六月份共同举办电信杯“春之声”秦皇岛市第三届青少年歌手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本市范围内5至35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时间:2005年5月1日至2005年5月20日

三、报名地点:

初中以下学生(少年组)在所在学校报名,高中以上学生及社会青年(青年组)在阳光汽车俱乐部报名(河北大街289 号机电公司二楼)

报名电话:5912995 3034987

联系人:刘女士

四、报名费用:少年组10元 青年组20元

五、比赛内容:比赛设预赛、决赛两场,分少年组和青年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预赛每人准备一首参赛歌曲的伴奏带,每一名参赛选手都将走入秦皇岛广播电台娱乐台的直播间接受主持人简短的访谈,而后现场演唱,由专家评委及听众共同打分,评选出进入决赛选手。决赛现场演唱,评委当场打分。

六、参赛要求:

1、伴奏带必须是磁带、CD、或VCD,选手自备

2、报名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一寸照片2张,青年组报名时还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七、奖励:两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由市文化局、广电局颁发奖品和证书,青年组一等奖为中国电信最新推出的无线通手机。

八、活动咨询电话:3624306 秦皇岛娱乐台

 

附件:电信杯“春之声”秦皇岛市第三届青少年歌手大奖赛活动方案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