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8-06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137/2008-100628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公路管理处 项目类别: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