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卫生健康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3-1035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5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2022年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博士10人、硕士15人。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发布公告当日(2023年4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4月10日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共7天,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金色未来商厦五楼会议室报名。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339号金色未来商厦5楼,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议室,可乘坐7路,10路,19路市骨科医院(铁新里)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准考证发放。经审核合格后,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1.理论测试

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

2.现场答辩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科研水平及综合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答辩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答辩成绩。

理论测试及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专业测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确定初步人选。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现场答辩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王珊珊

联系电话:0335-5908121;

   :0335-3032042 ;电子邮箱: qhddyyyzhaopin@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35-5908118(纪检监察室)

 

附件:1.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20234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