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20〕426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89
各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86号),现调整《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秦财农〔2019〕97号),具体情况见附件。调整后的资金用于支持做好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8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19〕20号)要求,结合你区2020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要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调整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调整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09 |
抚宁区 | -125 |
海港区 | 2 |
北戴河区 | 155 |
山海关区 | 9 |
开发区 | 45 |
北戴河新区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