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20〕429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76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70号),现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 “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

一、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优先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方面;你区应结合市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级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三、请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730

附件

      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合计

秦财农[2020]95号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合计

10928.92

7699

3229.92

抚宁区

4599

2083

2516

海港区

5975.92

5262

713.92

北戴河区

34

34

 

山海关区

44

44

 

开发区

38

38

 

北戴河新区

238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