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20〕643 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56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71号)文件和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现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县(区)应结合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字〔2018〕136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请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项目单位 | 金额 |
合计 | 13.552556 | |
青龙县 | 小计 | 6.474778 |
青龙满族自治县宏杰养殖专业合作社 | 0.988889 | |
青龙满族自治县佳佳牧业有限公司 | 5.485889 | |
抚宁区 | 抚宁区宏都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 7.077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