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18〕92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53
各县财政局:
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秦皇岛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秦字〔2018〕19号)文件和《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市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请示》,现提前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具体情况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经济分类“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市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字〔2018〕136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和《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秦财农〔2018〕521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上述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名称 | 金额 |
合计 | 5400 |
昌黎县 | 30 |
卢龙县 | 180 |
青龙县 | 5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