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684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14

各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20143号规定,现提前下达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第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你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

1.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9日


        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市县名称

60周岁及以上参保期末人数(2019年人数)

金额(万元)

北戴河新区

14629

1541

海港区

39461

4156

抚宁区

66368

6989

北戴河区

14317

1508

开发区

3658

385

山海关

13211

1391

合计

151644

1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