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827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13
区财政局:
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20〕172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项目代码Z135080000005,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工作。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台账等工作。
附件 :
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区 | 预算代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合 计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7169 | ||
抚 宁 区 | 130323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300 | |
海 港 区 | 130302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2500 | |
山海关区 | 130303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300 | |
北戴河区 | 130304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300 | |
市开发区 | 130311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300 | |
北戴河新区 | 130313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100 | |
市 本 级 |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 3369 |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 ||||||
(2021年度) | ||||||
资金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实施期 | | |||
省级财政部门 | 河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7169 | ||||
其中:中央补助 | 7169 | |||||
地方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目标2: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目标3: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完善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政策享受对象及时得到补贴资金扶持。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 8000人 |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 2500人 |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 2000人 |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 ≥95% |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 ≥5 | |||||
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 ≥5 | |||||
质量指标 |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8% |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8% | |||||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60% | ||||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5.3万人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保持稳定 |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1.32万人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0.8万人 | |||||
社会效益指标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95% |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85% |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