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845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10
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社〔2020〕159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指标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你区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 “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待财政部明确具体用途后由你区用于规定用途。上述资金预算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2、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区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收到本通知30日内,残联部门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和市级残联部门备案。
3、请你区财政部门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地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6〕109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属于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
1.资金分配表
2.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