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1〕81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06
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下达你区2021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第20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901款“社会福利和救助”中核算。
二、请你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
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市县名称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备注 | ||
小计 | 提前下达 | 本次下达 | ||
北戴河区 | 113.46 | 80 | 33.46 | |
抚 宁 区 | 826.95 | 500 | 326.95 | |
海 港 区 | 993.1 | 700 | 293.1 | |
山海关区 | 164.59 | 100 | 64.59 | |
北戴河新区 | 98.6 | 40 | 58.6 | |
开 发 区 | 103.3 | 80 | 23.3 | |
合 计 | 2300 | 1500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