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1〕81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06

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下达你区2021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第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中核算。

二、请你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备注
小计提前下达本次下达
北戴河区113.468033.46
抚 宁 区826.95500326.95
海 港 区993.1700293.1
山海关区164.5910064.59
北戴河新区98.64058.6
开 发 区103.38023.3
   230015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