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83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804
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冀财社〔2020〕210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请将该项预算指标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
3、请你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结合当地投入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严格按照《河北省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6〕37号)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专项管理、分类救助,统筹使用、分账核算。
4、请你区按照《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4号)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5、请你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资金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分配表 | |||
市县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秦皇岛市抚宁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511 | |
秦皇岛市海港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358 |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61 |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67 | |
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43 |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54 | |
社会福利院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39 | |
合计 | 1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