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739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99
各区财政局: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国家公布的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及相关支出责任划分,根据你区2020年6月底参保缴费人数(剔除重复参保),现下达你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002款“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中核算。
二、请你区收到此项资金后,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09日
附件 | |||
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市县名称 | 2020年6月底参保人数 | 本次下达金额 | 备注 |
北戴河新区 | 61591 | 2.14 | |
417 | 市属大学生 | ||
海港区 | 318010 | 176.04 | |
369 | 市属大学生 | ||
抚宁区 | 249725 | -13.47 | |
北戴河区 | 61435 | 2.15 | |
671 | 市属大学生 | ||
开发区 | 70042 | 22.28 | |
山海关 | 65829 | 16.65 | |
92 | 市属大学生 | ||
合计 | 828181 | 20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