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739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99

各区财政局: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国家公布的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及相关支出责任划分,根据你区2020年6月底参保缴费人数(剔除重复参保),现下达你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002款“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中核算。

二、请你区收到此项资金后,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09日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2020年6月底参保人数本次下达金额备注
北戴河新区615912.14 
417市属大学生
海港区318010176.04 
369市属大学生
抚宁区249725-13.47 
北戴河区614352.15 
671市属大学生
开发区7004222.28 
山海关6582916.65 
92市属大学生
合计828181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