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277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98
各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国家公布的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及相关支出责任划分,结合你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现下达你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002款“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中核算。
2.请你区收到此项资金后,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 ||
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市县名称 | 本次下达金额 | 备注 |
北戴河新区 | 200 | |
海港区 | 2100 | |
抚宁区 | 1400 | |
北戴河区 | 350 | |
开发区 | 200 | |
山海关 | 350 | |
合计 | 4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