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市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379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90

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明确下达的市级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现对秦财社〔2020〕278号文件分配的补助资金进行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不改变秦财社〔2020〕278号文件下达你区的预算指标金额总数,不改变所列收入科目(收入仍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仅按不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对指标金额进行明确。

二、根据你区参保缴费人数、需代缴人数、待遇领取人数和相应的分担比例,对已下达金额进行拆分明确,拆分后参保缴费补助和基础养老金请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财政代缴的养老保险费请列入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科目。

三、请你区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拨付资金时请按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和代缴养老保险费分项列支。

附件:调整下达2020年市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日


调整下达2020年市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功能分类科目
已下达调整下达本次下达
2082602208260220830012082602
北戴河新区74.68 -1.761.7672.92
海港区204.66 -11.2311.23193.43
抚宁区335.82 -11.9511.95323.87
北戴河区69.86 -1.611.6168.25
开发区18.86 -1.361.3617.5
山海关67.07 -2.172.1764.9
合计770.95 -30.08 30.08 7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