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2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71

财政局:

根据冀财社〔2019〕9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指标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由你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其中残疾人康复项目由你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由你用于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二、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收到本通知30日内,残联部门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残联部门备案。

三、请你财政部门要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地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14号)规定,请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
关于2020年中央残疾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金额:万元
县区(单位)名称合 计中央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中央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人工耳蜗手术肢体(矫治手术)残疾儿童康复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2019-2020年残疾儿童异地康复残疾儿童助学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残疾人文化进家庭小计残疾人精准康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托养补贴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青壮年扫盲
北戴河区26.516.83 

0.12 14.40 1.20 
1.11 
9.673.76 2.00 30.91
抚 宁 区51.0510.65 
1.60 1.20 
1.20 
4.65 2.00 40.424.80 4.00 7.52.61.5
海 港 区201.04152.61 

2.88 142.80 

6.93 
48.4327.31 4.00 7.58.121.5
山海关区45.0728.38 

0.60 25.20 

1.08 1.50 16.694.17 4.00 61.021.5
北戴河新区20.1914.28 

0.36 13.20 

0.72 
5.911.59 1.00 30.32
市开发区11.223.98 
3.20 0.24 


0.54 
7.242.97 0.55 2.70 1.02 
市 残 联1212.00 12.00 






0




特教学校5.75.70 




5.7

0




合 计372.77244.43124.85.4195.62.45.715.033.5128.3464.615.5529.713.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