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228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58

财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19117号),经研究,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      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与省、市、县(区)预算资金统筹使用。

二、请将此项预算指标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请你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结合当地投入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58号)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专项管理、分类救助,统筹使用、分账核算。

四、请你区按照《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4号)的要求,参照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编制本区域绩效目标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请你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资金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预算指标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市县名称本次应下达备注
北戴河区72
抚 宁 区938
海 港 区1655
山海关区350
北戴河新区166
开 发 区114
社会福利院40.5
救 助 站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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