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138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56
抚宁区财政局:
为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冀财社〔2019〕31号,现下达你区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25万元,如相关转移支付办法有所调整和变化,将再行清算。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各地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和结余等因素分配,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收入请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101301类“城乡医疗救助”科目。
二、各地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目标,明确分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你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