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140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52

县(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冀财社[2019]37号),按照财社[2015]229号文件,结合财政部河北省监管局审核确认的你区2018年6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和2018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结合考虑你区2016年重复参保情况,现拨付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第1100223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二、 本次下达资金中,用于结算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含央属高校大学生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结算2016年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请你区加强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专款专用,按规定及时拨付,确保补助资金到位,做好信息公开。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参保人数合计2018年6月底参保人数央属大学生人数结算2018年补助资金扣回2016年度补助资金共结算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北戴河区7096070960
417.04 -13.04 
抚宁区255633255633
2945.02 -16.02 
海港区342779342779
37669.86 306.14 
山海关区6331963319
9012.48 77.52 
北戴河新区6394063940
6714.98 52.02 
秦皇岛市开发区7566167789787250428.70 475.30 
合计87229286442078721070188.09 8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