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134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51
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冀财社〔2019〕16号,依据你县(区)报送的2018年6月底参保人数,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助。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的第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10类“卫生健康支出”中的第21012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中的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你县(区)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资金表效,细化绩效目标,明确分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将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和市医保局审核备案。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 ||
市县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北戴河区 | 229 | |
抚宁区 | 826 | |
海港区 | 1108 | |
山海关区 | 205 |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 | 207 | |
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219 | |
合计 | 2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