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20〕236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626
各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冀人社规〔2019〕2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19〕88号)的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区2020年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请你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结合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拨付的省级资金包括省级负担的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为残疾人代缴的养老保险费、为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原8023部队等涉核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的养老保险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你区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市县名称 | 分配资金 |
海港区 | 919 |
开发区 | 96 |
山海关 | 309 |
北戴河区 | 328 |
北戴河新区 | 343 |
抚宁区 | 1552 |
总计 | 3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