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24〕10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4-848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前阶段对以宣布失效国务院文件为主要依据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4件以宣布失效国务院文件为主要依据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废止。对废止以宣布失效国务院文件为主要依据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予以废止的以宣布失效国务院文件为主要依据的市政

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4件)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41011

 

附件

予以废止的以宣布失效国务院文件

为主要依据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废止理由

1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秦政办字〔2016146号)

 

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已经宣布失效。

 

2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秦政发〔201637号)

制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已经宣布失效。

3

《秦皇岛市减灾委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秦减〔20171号)

 

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4号)已经宣布失效。

 

4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215号)

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已经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