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439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秦皇岛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居环境,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服务由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和支路延伸,以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容貌迎接旅游旺季到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用实际行动高效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聚焦热点难点问题,从小事入手,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讲求实效,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专人,建立奖惩,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促进城市容貌品质大幅提升。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打造干净的城市环境。
1.推行环卫精细化作业模式。一是继续推行道路“洗、扫、保”一体化作业模式,非冰冻期,主次道路每天扫保频次不少于四次,冬季,在气温高于5℃时,灵活开展道路洗扫作业;二是落实人工清扫全天候保洁,非机动车道及其他保洁区域执行冬季15小时、春秋季16小时、夏季18小时全天候保洁作业;三是推动“水洗机扫”作业模式向背街小巷延伸,着力提升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能力。2021年底前,主要道路实现“水洗机扫”全覆盖,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下同),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科学开展洒水作业。一是非冰冻期城市区主次道路、景观道路每天至少洒水4次,其它具备洒水作业条件的道路每天洒水2至3次;二是按照市大气办下发的通知和每日实时调度,在空气质量出现污染程度时,要强化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落实市大气办作业频次和作业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3.继续实施“凌晨行动”。11月中上旬前,利用凌晨时刻城市道路行车较少,便于环卫大型设施开展作业的有利时机,开展凌晨洗地作业。海港区以每半月为一个周期,其他县、区以每周为一个周期,按照作业计划,循环开展夜间主次道路及市政设施清洗作业,提高城市洁净程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4.推行垃圾不落地行动。一是规范开展垃圾清运作业,在凌晨全面清运的基础上,实行白天动态清运,日产日清,压缩密闭,无遗撒、滴漏,文明驾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二是城市管理部门与辖区沿街单位签订《门前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沿街门店产生的垃圾,实现门店垃圾不落地收集,减少二次污染;三是发动广大群众,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城区无积存垃圾;四是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作业单位的责任区域,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五是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教育,杜绝露天焚烧垃圾和树叶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5.全面清理积存垃圾。一是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城区内积存垃圾堆放点位、规模、数量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清单、逐一销号;二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重点整治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死面,清理闲置土地、收储土地和待建工地围挡内的积存垃圾;三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定期组织在沙滩上捡拾垃圾和烟头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文明办)
6.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一是大力推进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全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完善示范片区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等促进源头分类的有效模式;三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7.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一是与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悬挂“门前五包”责任牌,明确“门前五包”范围和内容;二是调动沿街商户的积极性,保持好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不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不店外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8.提升城市公厕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落实《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各项公厕管理制度,配齐公厕管理人员,加强公厕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定时开展保洁、消杀除臭等工作,确保厕所建好、管好、用好;二是加强城市公厕粪便处理,粪便收运车辆做到密闭化,防止清运途中出现遗撒滴漏现象,规范粪便处理,防止粪便私倒乱排,污染环境,建立起辖区公厕日常保洁维护、粪便清掏运输和处理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三是加大保洁力度,落实疫情防控,公厕内部每天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清洗、消杀,对便池、龙头、把手等高频使用部位要实时清洁,确保消毒无死角,确保有效预防病菌感染;四是沿海县区提前谋划城市公厕建设工作,确保重点部位、主次道路公厕密度达到500米/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二)全面打造整洁的市容秩序。
1.加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加大对背街小巷环境容貌的整治力度,全面消除环境卫生死角;二是实施道路硬化,消除裸露土地;三是加强井盖、人行道、照明等设施的巡查力度,对破损的设施及时修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深化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一是开展以“防止反弹,严控新增”为重点的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清除违规户外广告,规范管理门牌字匾,及时清理非法小广告;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牌匾设置与区域功能、道路特点、建筑特色相协调,实现井然有序中凸显魅力,现代潮流中彰显文化的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实现“城市家具”管理规范。一是规范设置各类指示标识、道路名牌等,清晰施划道路标线;二是垃圾桶、果皮箱、公交站牌,交通设施、配电箱、线缆箱、交换箱等“城市家具”的产权单位要按时巡检和维护,确保无破损、无掉漆,外观完好、功能正常,不能正常使用或遗弃不再使用的要及时拆除,恢复地面或墙面原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通信办)
4.加强建筑外立面管理。一是沿街建筑物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二是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墙、屋顶、装饰构件有破损、污迹或玻璃幕墙破损影响市容的要及时修缮粉刷;三是符合城市容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5.提升城市照明管护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管护,重点对路灯、电缆、箱变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故障进行梳理分类,及时修复灯杆倾斜、灯具损坏、电缆损坏老化等问题,确保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5%;二是及时清理箱变周边的垃圾、杂草及照明设施上的小广告等,确保照明设施清洁美观,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三是破损的亮化设施及时修复,没有照明功能的亮化设施及时清理;四是实施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和智慧化照明系统建设,提高照明管理的智慧化水平;五是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街景亮化提升工作,突出核心区域和重要路线亮化保障,以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行道树等为重点,精心设计城市街景亮化,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6.大力整治“空中蜘蛛网”。一是对架空线缆进行集中整治,废弃的及时清理,正在使用的能入地的埋设,不能入地的梳理清晰、杆路合并;二是消除线缆低垂、凌乱、私接乱拉等现象,净化视觉空间,提升空间秩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通信办、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
(三)全面打造有序的市容环境。
1.规范街面市容秩序。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取缔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违章摊贩与城管执法部门“打游击”现象,确保道路整洁有序;二是重点整治破墙开店、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控制投放规模,设立停放点位,督促企业做好车辆维护,确保有序停放;四是各类交通标线定期更新施划,加强地面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建设,保证停车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一是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的经营场所;二是加强便民市场、早夜市的建设与管理,一方面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另一方面满足群众的购物需求,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三是在确保市容秩序的前提下,支持地摊经济和夜经济的发展,打造特色商业街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外事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施工围挡,管好出入车辆,不遗撒,不带泥上路,保持工地内物料堆放整齐;二是严格道路挖掘审批,加大巡查力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三是建立完善的地下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各管线权属单位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信息的有效沟通和共享,统筹安排道路挖掘施工,减少频繁“破路施工”现象;四是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禁止随意倾倒,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的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遗撒。(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4.提升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闲置楼院不得堆放杂物、影响市容;二是城市道路、停车位或其他公共场地不得停放长期闲置的车辆或其他物品,发布公告后无人认领的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三是发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参与整治工作,做好商场、医院、学校、业务大厅等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鼓励企事业单位争创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卫生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文明办)
5.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一是落实河长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源头治理;三是河道两岸、护坡无积存垃圾,河面无漂浮的杂物。(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全面拓展城市的绿色空间。
1.拓展绿色空间,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植树增绿30万株,公园绿地建设50公顷,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建设提升40座,绿廊绿道建设提升30公里,道路绿化景观提升22条,立体绿化推广24公里;二是抓好创建工作,创建河北省星级公园游园9座,园林式街道单位(居住区)9(个、条);三是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41.8%、38.2%和17.9平方米/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加强公园管理,提升服务功能。一是在加强日常养护作业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绿地边界优化、园林设施完善提升;二是加强公园游园园路、健身器械、广场和照明等基础的完善和修复,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休闲健身空间;三是加强绿地卫生、病虫害防治和死树枯枝清理,确保绿化面貌美观,植物生长良好、季相丰富、景观优美,无重大有害生物危害;四是全力根治绿地内边角黄土裸露,强化缺株补植、受损绿地修复,整治裸露土地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文广局、市林业局)
3.严格审批程序,保护绿化成果。一是坚持依法治绿,严格砍伐、移植树木或占用绿地的审批;二是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大树的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管理责任,对古树名木实施一树一策的有效保护,完善档案资料,及时更新信息,开展后备大树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树龄在50年以上的大树进行调查统计,建立管理台账,纳入保护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
(五)全面确保城市的安全运行。
1.推动城市管理平台提档升级。一是完善数据汇聚、数据交换、综合评价系统,以市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评价体系为基础,2021年10月31日前实现国家、省、市、区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工作,对接关于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等相关数据,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服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二是提升城市管理安全运行系统功能,综合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感知数据,构建城市安全运行一网统管、可视化应急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实现城市运行状态体检、洞察风险预警、守护城市运行安全等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守护群众脚下安全。一是加强对道路桥梁的巡查和养护,破损的路面、人行道板、路缘石、桥梁护栏及时修复;二是确保管线、井盖、给排水等设施完好,无破损松动、沉降移位等情况;三是加大排水管道的清掏维护力度,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四是消除和改造建成区范围内“易涝点”,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提高低洼区域和老城区、背街小巷的防洪排涝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确保环卫设施运行安全。开展环卫设施运行体检,一是垃圾填埋作业规范,垃圾堆体、垃圾坝稳定,渗滤液处理、填埋气体倒排设备运行良好,防渗结构完好;二是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运行规范,污染物排放达标,各项检测按照规定开展,锅炉、电气防爆等设备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公园游园安全管理。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制定应急演练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二是加强旅游旺季、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时期的检查,重点检查公园水域、基础服务设施等,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城市公园日常管理,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疫宣传,配合做好病毒消杀,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引导游客减少聚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文广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以及背街小巷等城市环境薄弱的区域进行整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7月—9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久治不绝的问题深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探索联合执法,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价,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部门,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部门之间加强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合的治理局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要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容貌和市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逐个销号,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章,巩固整治成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目标,建立本县区的考核体系,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督促本地区整治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四)加强信息上报。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代表要及时宣传报道,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治过程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整治前后对比照片资料要注意留存,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秦皇岛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2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附件
秦皇岛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2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整治任务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水洗城市道路,有效降低道路尘土负荷。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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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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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裸露土地治理,实现黄土不见天。强化缺株补植、受损绿地修复,整治裸露土地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住建局 市资源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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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理围挡内垃圾和拆违透绿,清除死角死面。 |
市住建局 |
市资源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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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破损残缺道路修补,确保设施功能完好、形象面貌美观。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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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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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家具”清洗和破损设施修复更新,确保外观完好、功能正常。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通信办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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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破损亮化工程、广告牌匾清理修理,确保亮化设施广告牌匾完整。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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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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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市道路划线更新修补,对模糊的道路标线定期进行重新施划,对破损的各类指示标识、道路名牌等要及时更新修补。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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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滩常态化清理烟头杂物和垃圾。常态化开展“烟头革命”活动,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到沙滩浴场捡拾垃圾和烟头。 |
市文明办 |
市城管执法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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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清理公共场所无主物品。对于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和闲置的杂物等,发布公告后无人认领的,及时予以清理。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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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理背街小巷和死角死面,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实施清脏治乱、绿化美化等工程,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死面。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卫健委 市住建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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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和渣土车规范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规范收集、运输、处置流程,禁止随意倾倒,严格要求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的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遗撒。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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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闲置楼院清理整治,对闲置大院、楼房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闲置楼院清洁整洁,不堆放杂物、不影响市容。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住建局 市国资委 市资源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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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城市河道专项治理清理,确保河道两岸、护坡无积存垃圾,河面无漂浮杂物。 |
市水务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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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城乡接合部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城乡接合部、城区出入口市容环境秩序。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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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参与整治工作,创建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卫生单位。 |
市文明办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卫健委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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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确保今年的98个改造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完工。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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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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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快城市整理和更新,做好沿街建筑外立面的日常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清洗粉刷墙体,修整屋顶、装饰构建等,确保外立面整洁、完好。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住建局 市资源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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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重点区域和建筑物亮化,精心设计街景亮化,推进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打造时尚现代、简约典雅的亮化景观。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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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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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鼓励沿街机关单位、宾馆饭店等内部厕所对外开放,落实好公厕疫情防控措施。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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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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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与沿街单位签订责任书,悬挂责任牌,明确“门前五包”的范围和内容,全面提升各自责任区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秩序水平。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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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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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2021年6月20日前将主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报市城管执法局,电话:3652525,联系人:孔德胜,邮箱:qhdcgjsrk@163.com